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0-12-13
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,促进领导班子民主、科学和规范决策,增强领导班子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能力,根据市委市政府《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区县局级领导班子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意见》精神,结合我局实际,局党委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《北京市地勘局“三重一大”实施办法》。12月6日,局党委印发通知,要求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、监督落实,基层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,并上报局党委、纪委。
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对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范围、应遵循的原则、决策程序、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做出详细规定。办法共五章十九条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原《北京市地勘局“三重一大”实施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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